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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关于2012年成人高考录取工作通知

来源:江苏省教育考试院 2012-11-12 17:37:01
苏教考成〔2012〕15号
 


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2年成人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
 
各市招(考)办、考试院、招考中心,各有关成人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2年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苏教考〔2012〕14号)精神,确保今年成人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安全、平稳、顺利进行,实现更高水平平安成考的目标,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1.成立江苏省2012年成人高校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省教育厅分管领导、省教育考试院领导及省教育厅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领导今年全省成人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研究决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录取规程等重大事项。
2.省教育考试院成立2012年成人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协调小组以及相关职能组,负责管理全省成人高校招生录取工作。
3.各招生院校应建立专门的实施机构,负责本院校招生录取工作。各招生院校要严格按照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的规定要求,做好相关工作,确保录取顺利进行。
二、录取体制
成人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按照“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管理,学校具体负责”的录取体制实施。
省教育考试院负责组织实施向院校投放合格生源电子档案,并监督院校执行招生政策、招生计划的情况,防止和纠正违反招生政策、规定的行为。
招生院校按“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根据本校招生章程的要求,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和录取专业,同时负责对遗留问题的处理。各招生院校要建立自我约束机制,加强自我监督,各校的纪检、监察部门要全程参与招生工作,对招生工作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
三、录取总体安排
我省成人高校招生继续实行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省教育考试院在南京市江东北路297号设置录取场所。录取过程中,我省的重要信息发布以及与院校的信息沟通将通过WWW信息发布网站、招考通短信平台、电话或传真方式进行。各招生院校务必指定专人浏览WWW信息发布网站,并值守本校录取现场联系电话,及时处理各种信息,确保录取工作顺利进行。
录取工作分本科录取、专科录取、注册入学试点三个阶段。本科录取、专科录取阶段分为以下轮次:免试生与面向艰苦行业推荐考核择优入学录取,校企合作扶持发展专业录取,预填志愿录取,征求志愿录取,政策性降分录取等。
2012年我省成人高校录取阶段及时间安排如下:
1.本科录取阶段11月22日至12月3日。其中:本科免试生、校企合作扶持发展专业录取在11月22日至24日;本科一般专业录取在11月24日至12月3日。
2.专科阶段12月4日至12月15日。其中专科免试生、面向艰苦行业推荐考核择优入学、校企合作扶持发展专业、泰州三所院校面向退役士兵等录取在12月4日至6日;专科一般专业录取在12月7日至15日进行。
3.江苏省广播电视大学注册入学试点工作12月16日至22日进行。
详细日程安排见附件1。
四、投档原则与办法
1.投档原则
录取时,省教育考试院将在同批省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简称“省控线”)以上,按科别、志愿和成绩从高分至低分,原则上按1:1的调档比例向招生院校进行批量投档,招生院校根据考生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对于报考艺术、旅游、体育、烹饪等专业的考生,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都达到省控线的,省教育考试院向招生院校全部投档,招生院校根据考生文化成绩和专业考试成绩,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特殊类型招生投档办法
(1)享受免试录取政策的考生投档。凡符合《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2年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苏教考〔2012〕14号)中相关规定、享受免试录取政策的考生,按其志愿在本批次批量投档前先行投档。
(2)面向艰苦行业试行推荐考核择优入学的考生投档。凡符合《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2年成人高校面向艰苦行业试行推荐考核择优入学工作的通知》(苏教考〔2012〕15号)中相关规定的考生,根据院校单列的招生计划,按其志愿在专科批次批量投档前先行投档。
(3)校企合作扶持发展专业加分录取的考生投档。凡符合《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2年成人高校招生校企合作扶持发展专业加分录取试点工作的通知》(苏教考〔2012〕16号)中有关规定的考生,根据院校单列的招生计划,按其志愿在本批次批量投档前先行投档。省控线上生源不足的,可在省控线下适当降分投档,降分幅度最大不得超过20分。
(4)报考“泰州三校”的退役士兵享受单独录取政策的考生投档(泰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江苏畜牧兽医职业技术学院、泰州职业技术学院简称“泰州三校”,以下相同)。凡符合《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2年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苏教考〔2012〕14号)中相关规定的,报考“泰州三校”退役士兵享受单独录取政策的考生,根据院校单列的招生计划,按其志愿在专科批次批量投档前先行投档。
院校录取特殊类型考生的招生计划,均在教育部及省教育厅下达的院校总计划内实行单列。特殊类型招生不再使用预留计划进行选择性招生。
3.征求志愿投档办法
省教育考试院依照投档原则,在同批录取文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按科别、征求志愿和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按1:1的调档比例向招生院校进行批量投档。
4.政策性降分投档办法
征求志愿录取结束后,如仍有少数院校线上生源不足,不能完成招生计划,根据有关规定,可在省控线下适当降分,降分幅度最大不得超过20分(艺术、旅游、体育、烹饪等专业按文化和专业成绩降分累计不超过20分,其中专业降分不超过10分)。对降分院校志愿的考生,按科别、预填志愿和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按1:1的调档比例向招生院校进行批量投档。
“泰州三校”招收退役士兵享受降分录取政策,如省控线上生源不足,可在省控线下适当降分投档,降分幅度最大不得超过30分。
降分投档后仍不能完成计划的院校,其计划自动撤销。
五、征求志愿填报
1.填报条件
凡在每个录取阶段按考生预填志愿投档未被录取的省控线上考生,均可填报征求志愿。凡在每个录取阶段已被录取的或未能达到省控线的考生,不能填报征求志愿。
2.填报时间
本科征求志愿网上填报及确认时间:11月28日(12:00-21:00)—11月29日(8:30-21:00)。
专科征求志愿网上填报及确认时间:12月10日(12:00-21:00)—12月11日(8:30-21:00)。
凡符合征求志愿填报条件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网址:www.jseea.cn)进入网上征求志愿页面,根据本人手机号、报名号、证件号及验证码登录填报征求志愿,并在网上予以确认。本科网上填报及确认截止时间:11月29日21:00前,专科网上填报及确认截止时间:12月11日21:00前。已经录取的考生,系统提示该考生的录取院校。不符合填报条件的考生,系统给出相应提示。
3.征求信息发布
本科、专科每个阶段预填志愿录取结束后,省教育考试院统计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专业及招生人数,确定未录取考生名单,并及时通过门户网站以及录取专用WWW网站发布。
4.填报注意事项
(1)考生只限在同层次、同科别(或兼报科别)内填报征求志愿,不可跨科别填报。
(2)考生可填报同层次一所院校、一个专业、一个专业服从及一个院校服从志愿。
(3)对没有填报是否服从本校同科别其他专业志愿的考生,录取时按不服从专业调剂处理;对没有填报是否服从其他院校同科别专业志愿的考生,录取时按不服从院校调剂处理。
六、预留计划选择性招生
1.资格与条件
院校可按规定使用预留计划进行选择性招生。其招收对象,须填报该校志愿(包括征求志愿,且限定在本层次科别,不得跨层次和科别),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院校投档线高于省控线10分(含)以上的,选择性招生考生成绩须在省控线上。
(2)院校投档线接近(10分以内)或等于省控线,选择性招生考生成绩须在院校投档线下10分以内,但不得低于省控线下10分。其中,艺术、旅游、体育、烹饪等专业,文化分和专业加试分最低分别不得低于省控线下10分,且两者降分累计之和不得超过10分。
(3)降分录取院校中,院校投档线在省控线下5分(含)之内,选择性招生考生成绩最低不得低于省控线下10分;院校投档线低于省控线下5分的,选择性招生考生成绩须在本校降分投档线下5分之内,最低不得低于省控线下25分。其中,艺术、旅游、体育、烹饪等专业,文化分和专业分二者累计降分之和最低不得低于省控线下25分,专业成绩不得低于省控线下15分。
拟进行选择性招生的院校,在符合上述条件范围内提出拟录取考生的名单,经院校领导集体研究确定,由院校盖章或主管校长签字并报省教育考试院核定后,方可办理录取手续。遗留问题由院校负责处理。
招生院校根据录取日程安排,按层次、科别归类上报拟录取考生名单(样表见附件2),须按统一数据库格式(见附件3)上报至指定电子邮箱(纸质文本传真至指定传真机)。
七、录取工作要求
1.各招生院校必须贯彻“公平公正、择优录取,严格纪律、规范操作,以人为本、强化服务”的原则,确保今年成人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平安和谐。
2.各招生院校要选拔熟悉招生政策和业务、组织纪律性强、作风正派的正式在编人员参加录取工作。对录取人员要加强招生政策、招生纪律教育和业务培训,提高录取队伍的整体素质和管理水平。
3.任何院校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委托函授站(点)、教学点、合作办学单位、中介机构或个人以“代招”“代理”等名义介入录取工作。
4.各招生院校要严格管理,规范操作,做好考生及其家长的来信来访工作。要制定有关工作预案,妥善解决招生录取中可能产生的矛盾和困难。
5.各招生院校要按照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录取工作进程进行相应阶段的工作,如不按时上传预录取结果以及退回未录取考生档案,省教育考试院将在院校投档线上按考生志愿、招生计划数、分科别代为录取,由此产生的后遗问题由院校负责解释和处理。
6.对于本院校线上人数少、确实难以开办的专业,要主动征求考生意见,妥善处理不开班专业的线上考生的调剂录取问题。
7.脱产班不单独安排批次录取,对已下达脱产班招生计划的广播电视大学、职工高等学校、管理干部学院等独立设置的成人高校,其脱产与非脱产考生电子档案一并投档,由招生院校按照先脱产后业余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8.各招生院校应在取得省教育考试院加盖录取专用章的录取名册后,方可发放新生录取通知书。
9.单独招生的院校,要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严格掌握录取标准,规范招生行为,切实保证生源质量。招生录取工作结束后,及时将录取信息上报省教育考试院。
10.院校录取的网址、学校密码及电话传真等另行下发。
八、录取新生资格复查
为维护成人高校招生信誉,严肃招生纪律,新生入学后,各招生院校要对报到新生进行仔细复查,认真验核新生的有关证件、核对新生与电子档案中的人像是否相符。对不符合报考和录取条件以及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应取消其入学资格。对不能通过学籍电子注册的专升本新生,必须进行第一学历复核,不能提供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相应层次及以上毕业证书者,由录取院校取消其入学资格。
九、录取费用
今年成人高校招生录取费,仍按原省教委、省物价局《关于调整高等学校等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苏教财〔1999〕16号、苏价费〔1999〕98号)规定的标准(每录取一名学生缴60元)和期限,由各招生院校统一向省教育考试院缴纳。账号如下:
单  位:江苏省教育考试院
账  号:10-100501040000222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南京市云南路支行
汇款院校请在支票或汇票上注明:“成人高校招生录取费”字样,并在支票或汇票的“汇款人”一栏注明本校发票接收单位名称和接收人姓名。
 
附件:1.江苏省2012年成人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日程安排
2.江苏省2012年成人高校招生使用预留计划选择性招生申报表
3.江苏省2012年成人高校招生使用预留计划选择性招生申报数据库格式
4.江苏省2012年成人高校招生省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省教育考试院
2012年11月8日
 
 
 
抄送: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高等教育处。
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办公室                 2012年11月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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